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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10日,共三天,报名地点:内丘县政府办公室 112房间(前楼),电话6867161。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规范填写《内丘县委、县政府“两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该岗位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2、资格审查。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
4、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数2:1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