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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未被选调者,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3)领取准考证。由庄河市委组织部和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现场资格审查场地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评参选人员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以及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参选人员不予选调。面试成绩相同,以7名考官给予分数总分合计后,者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要求:面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组织考察:依据选调者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分数依次递补做为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以谈话和查阅档案方式进行。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公务员任职年限;二是(主要)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勤政廉政、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三是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其中没有被录用为公务员和未被任科员前,不论在企业还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均视为称职,任科员后按所在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定等次为准(档案记载)。
考察方式:一是组成考察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各选调单位担任;二是考察组分别到考生档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阅档、谈话。
4、组织调剂(公安局职位不参加调剂): 组织考察后,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重新排序,进入组织调剂程序。
(1)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的参选人员优先选择职位,直到空缺的计划选调职位额满为止。
(2)用人单位和参选人员共同协商达成意向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