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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三)资历量化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历量化,由报考人员当面签字确认,得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贺兰县2018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附件3),在报名时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审核。
量化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领导职位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和管理水平,重点测试其运用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贺兰县党建网查询成绩公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拔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如有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资历量化得分之和,从到低分按公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将在贺兰县党建网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面试采取个人陈述和现场回答问题相结合的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前5分钟主要阐述个人近3年来的工作业绩及今后的工作思路,后10分钟现场回答考官问题,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公选职位与考察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得分实行百分制。
(八)研究拟任用人选。按照“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35%+考察得分×3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并结合职位要求、考察对象个人特点及特长等,综合考虑考察组的考察建议,按照1:1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认。
(九)公示任职。拟任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其资格,在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提出拟任人选二次建议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公开选拔纪律要求
此次贺兰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各项要求和安排进行。在公开选拔工作中,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行贿等不正当活动或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有跑风漏气、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原标题:贺兰县2018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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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贺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条件.xls
贺兰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