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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程序:
(1)征求单位意见。报考前必须征求本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填写《吴忠市直党群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吴忠党建网(http://www.wzhdj.gov.cn)下载,A4纸双面打印后贴照片(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盖章,否则不得报考。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各职位相关的专业要求,可参阅《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3)报名时须另交本人近期红底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含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盖查档专用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先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吴忠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最低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职位。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文写作、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四)组织考察
1.选调部门(单位)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考察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组发〔2015〕44号)执行。
2.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3.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在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分,并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笔试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4.各选调机关(单位)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研究。经考察后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选调职位可以空缺。
(五)试用、办理相关手续
1.试用。拟选调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后,借调试用期为半年。借调试用期间,所在县(市、区)及部门不得对借调试用人员的岗位和职级进行调整。
2.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对借调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岗位。
原标题:2018年公开选调市直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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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委组织部 吴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