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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城乡规划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59号宿州市城乡规划局315室,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4张(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日下午6点。
2、资格审查。市城乡规划局按照规定的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三)考察
市城乡规划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拟遴选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考察时间:2018年2月3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名者的资格审查、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名者岗位适应能力,由市城乡规划局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遴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后聘任、派驻。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性补贴和出勤补贴,基本工资性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出勤补贴:每人每个工作日的工作及生活性补贴100元(含派驻伙食补助和通讯费),依据考勤天数(不含节假日)据实发放。督察员出勤天数包括在派驻地执行任务和因公到派驻地以外出差的天数。其他工作待遇详见《宿州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联系人:唐黄谦,电话:3067056,17755766336。
原标题:关于遴选宿州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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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