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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出现选调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确定拟调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公示后无异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七、相关事宜
1、成立桃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李宏秋任组长,刘正华任副组长,罗平、刘伟、郭述华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6622311(县人社局)
0736-2605698(县发改局)
举报电话:0736-6622426(县纪委)
原标题:2018年桃源县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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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