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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工作程序
(一)方案报批
由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制定遴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报名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发布遴选公告并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至2月1日,报名地点:宣恩县经管局(政府大楼724办公室)。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如实填写《宣恩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工作经历证明及编制证明材料1份。
(三)资格审查
由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由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将相关资料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农村经济管理局班子会议研究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能力测试
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农村经济管理局组建能力测试组,对每名报考者进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按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