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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通过组织考察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报名人选的个人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岗位专业需求、单位群众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判,由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调转
对拟选调人选在现工作单位、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3、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
咨询电话:(0459)6178012 6178007
监督电话:(0459)6544029
原标题: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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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