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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的体检。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将总成绩、考核情况及体检情况进行汇总后,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必须严格、规范地按照有关考务、考纪组织考试工作。
(二) 通知时效:整个选调工作在发出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选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考资格的;
2.选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选调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调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驻发改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6632689,手机号码:13466239788。
五、选调手续办理
对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将情况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