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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各遴选单位依据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进行复审。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要达到3:1方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时,核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名额。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分为100分,文秘工作人员以文秘写作为主,党务工作人员以党务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门户网站对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5.组织考察。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掌握,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和选调意见,汇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研究商调。依据审定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监督检查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3-3621311
咨询电话:县委办公室 0933-3621225
督查考核局 13679333858
非公经济组织党总支(工商局) 0933-3621826
社会组织党总支(民政局) 0933-3621238
原标题:灵台县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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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