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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填报个人报名表格,并于2018年2月15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寄至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相关材料包括: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以及个人能力和业绩的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2张。如有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请提供发表文稿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佛山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前10名(含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40%带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笔试、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取前5名确定考察候选人。
(四)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
考察对象人选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经资格复审后,佛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资格复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佛山市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
(六)转任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联系电话:83205066;传真:83352791;电子邮箱:411967714@qq.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编:528000。
原标题:佛山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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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