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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选调名额1:1的比列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
(六)体检
由遴选、选调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事业人员审批手续及是否构成回避等情况。考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八)确定人选、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聘用)的,上报市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
附件下载:
3、2017年度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咨询电话: 0319—3699362 0319—3288385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