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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
(1)《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3)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5)所有材料纸张用A4规格。
(二)资格初审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1.笔试: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6名(含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如果其中有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超过6人,则该职位将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经面试后,依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考察对象人选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经资格复审后,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资格复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其他
本次选调各环节相关公告将在珠海宣传(www.zhxc.gov.cn)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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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