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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16名公务员公告

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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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遴选考试

  遴选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

  1、笔试。(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5。资格初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2)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全部参加笔试。(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人事处会同纪检监察室将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接到资格复审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5年湖南省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最后一次任职的干部任免文件审批表和所有能够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1)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遴选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总分为100分。(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人选及面试考生总成绩均将通过湖南省人社厅网站和湖南省发改委网站分别按时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

  如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需要递补的,经报湖南省发改委领导审定同意,方可出具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六)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和湖南省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对拟遴选对象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以内(遴选对象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由原工作单位计发,待遇补差由湖南省发改委补发)。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由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报湖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整个遴选工作在2015年7月1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湖南省发改委机关 0731-89990863

  湖南省能源局 0731-89665104

  监督电话:湖南省发改委纪检监察室 0731-89990858

  湖南省发改委纪检监察室 0731-89991506

  外省参加遴选的报名费汇款银行为:长沙银行东城支行;账户名为:湖南省计划干部学校;汇款账号:800041038920020.

  原标题: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湖南省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2.《2015年湖南省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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