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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认审核
县纪委组织部收到报考者《报名表》后,对其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未按照要求审签盖章的审核不予通过,报名无效。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县纪委组织部将电话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为汉文制卷。考生笔试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本次招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记入总成绩。
7.笔试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将在凉城县纪检监察网及凉城纪委公众平台公布。
五、考察
(一)资格复审
县纪委监委将组织专人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关专业资格证书、编制等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察
县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总分为100分,得分按30%计入总成绩。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六、录用
通过笔试、考察加权分数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凉城县纪检监察网和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474-12388,0474-420214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在公示期内出现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情形的,经县纪委监委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办理手续
经综合测试以及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选调人员的,县纪委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凉城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办(组)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方案
凉城县纪委监委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