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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成都市防震减灾局公开遴选1人公告

成都市人事考试网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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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遴选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学历和资格证书名称,应与遴选条件要求相符。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如报考人员在公开遴选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五、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经成都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规定调整。

  (二)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计算方式:笔试(100分)X50%+面试(100分)X50%。

  面试时间:待定。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遴选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七、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成都市防震减灾局组织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遴选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遴选人员情况将在成都市防震减灾局和成都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办理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附件:成都市防震减灾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表

  成都市防震减灾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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