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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进行初审,面试前进行复审。复审要求携带《阳江市阳东区纪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单位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到中共阳江市阳东区纪委办公室(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德政路1号区府大院1号楼五楼)进行审核。
(三)考试
1.笔试。初审合格者,进行笔试;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参加面试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至低顺序,按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5名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提出录用意见,并报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五)调动和任命。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将选调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人员的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阳江市阳东区纪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阳江市阳东区纪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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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江市阳东区纪委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