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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考试
本次选调报名14人以上开考,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职位适应能力。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从总成绩到低分确定入围考察的人选。采取个别访谈、调阅干部档案、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对入围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讨论、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和岗位匹配度,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扬中党建网、江洲清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或单位不同意等情况时,从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本公告及公开选调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扬中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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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