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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在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综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职位计划。
1.笔试
①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测试》占笔试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测试》占笔试总成绩的70%。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凉山交通运输局网、州交通运输局和州质监站办公楼公示栏公布。
2.面试
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试用
遴选人员到州公路工程质监分站试用6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试用、政审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0834-3280945、2175886
监督电话:0834-3235481、3229014
附: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
2014年5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