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替补。
七、确定拟选定人选。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讨论排名确定拟选调人员,以文件统一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名单,报请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3. 选调人员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不安排实职,保留原级别。
九、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列入诚信黑名单,近3年内不得参加分宜县各类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
2.选调人员到分宜工作之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本次选调方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分宜县2018年乡镇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分宜县2018年乡镇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