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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纪律要求
(一)推荐单位和报名人员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材料造假、资格不符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人员应试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推荐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等遴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8738697(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0834—8734111(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或12380
咨询电话:0834—8733889(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
原标题:中共金阳县委组织部关于从乡镇事业干部中公开遴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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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