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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同一职位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该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 1:3比例的,参加该职位的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考生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同一职位入围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从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面试准考证》。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五)考察政审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本职位遴选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及人数。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选派2名为人公道正派、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同一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若因此致使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若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若因此致使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数的,可从该职位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无人递补的,则按实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六)体检
根据本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考生总成绩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指定医院,由用人单位及其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体检,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非指定医院出具的结论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从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从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机构对拟调遴选人员进行公示。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和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咨询电话:0855—6411388(从江县卫计局)
监督电话:0855—6419070(从江县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从江县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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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从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018年从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一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