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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公文写作能力等。按1:3比例从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选调名额,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选调入闱对象。
5、组织考察。按1:1比例确定入闱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6、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和办理调动。按照选调计划数1:1确定拟入闱对象,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由考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拟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92—7055266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县委农工部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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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