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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者须填写《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原件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荣誉证书及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装订成册;
2. 报名材料须信函寄送或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西楼109室,邮编:210008,联系人:朱广宇;联系方式:025-57713203;
3. 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18年1月16日17:30止(以寄出邮戳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二)审核
1、材料初审。报名结束后,我厅法规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候选人员名单。
2、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和个人职业操守等,提出遴选建议名单。
(三)确定
我厅法规处向厅党组提交评审结果及建议名单,经厅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选聘人选。
(四)公示
拟选聘人选名单将通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任,聘期3年。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通知有关要求或其它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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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