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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宜昌市直机关面向县市区遴选公务员77人公告

宜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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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讨论决定和体检

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集体研究,综合分析排序,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

各遴选单位组织拟试用人员在市内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拟试用人员名单,由各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五)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可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试用人员。

(六)试用与任职

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回原单位工作。各遴选单位办理任职手续时,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职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树立导向。公开遴选工作要突出实干实事实绩导向,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要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客观公正地推荐人选。各遴选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程序,严谨周密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公开遴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各遴选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遴选工作的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受理遴选工作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和各遴选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有关规定执行。

宜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原标题:关于做好宜昌市直机关面向县市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宜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doc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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