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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水务局考调2人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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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役军人;

(五)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考调的。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8年 1月9日—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505室,联系人:符刚。联系电话:3123655。

4、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吋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江阳区水务局负责在考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的,电话通知其领取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关于考试

1、考试成绩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笔试开考比例3:1,采用试卷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岗位需要的应知应会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将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阳区水务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拟考调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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