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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蚌埠市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30人公告

蚌埠市公安局 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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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复审。

面试前,蚌埠市公安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以及《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近一次警衔变动的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选调职位10人的,差额2人,其他职位分别差额1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与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五)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蚌埠市公安局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人事考试网和蚌埠市公安局公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蚌埠市公安局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转任手续。如选调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科级职务,是否保留原职级待遇,由蚌埠市公安局根据干部队伍情况研究确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且影响转任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蚌埠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xls

蚌埠市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89091、2089012(蚌埠市公安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2089167(中共蚌埠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公安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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