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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省委办公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应变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其他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体检人数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人选、公示、试用与办理相关手续。考察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为期2个月的借调试用。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取消选调资格。
详细选调信息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908152、87801063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