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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需在体检结果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因考察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九、确定人选和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十、按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如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方面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个月内未完成调动、转任手续的,取消该考生的选调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数。
(二)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我区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四)本公告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062234
监督电话:020-36062851
原标题: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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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空港经济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