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确定考察对象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选,提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四)组织考察
根据测试情况,结合岗位要求,从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选调要求,可空缺名额。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结果,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后没有问题的,试用半年。
试用期满后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原标题: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点击下载>>>
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