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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1名工作人员公告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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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方式:报考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可将有关报名资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本人亲自交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政治处将有专人负责通知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和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等方面。

2、面试。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人选;若未达到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报院党组确定等额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政治处将组织考察组赴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可按综合考试成绩高低,视具体情况,考虑递补人选。

(六)调动及任职

体检合格及组织考察后,报党组确定选调人员,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98号)

邮 编:529030

联 系 人:郑尚安、罗国琴

电 话:0750-3936307、3936343

传 真:0750-3936209

附 件:《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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