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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选调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视情况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组织考察前,报名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同意考察证明)和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工作动态栏目)和“花都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问题的,依照规定取消其选调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调转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对象。
(七)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和任职手续。在我区发出商调函之日起3个月内未完成转任手续的,原则上取消该考生的选调资格。
最终选调人数可少于拟选调人数。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花都区委组织部 (党群线):020-36899077;花都区人社局 (政府线): 020-36899084)
原标题: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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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 各单位联系方式表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