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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正安党群连心网”、“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需经本人同意)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正安县委组织部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请在“正安党群连心网”、“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中共正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咨询电话:26425359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人数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应试者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五)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到拟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对考察结果不符合遴选要求的,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考察。考察完成后,由部务会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上挂学习人员。
(六)上挂学习。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上挂学习人员到相应科室,上挂学习时间为6个月,上挂学习期间,其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本人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继续发放。
(七)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
中共正安县委组织部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