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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5年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遴选10人公告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 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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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含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司法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业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6)本人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市检察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计划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参选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如比例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调整遴选计划或按比例相应减少遴选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列为笔试人员,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4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法律实务

  2、面试

  按遴选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为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按体检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考察与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遴选计划数时,是否进行递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对拟试用人员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与调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二)本方案由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并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联系人:徐晓涛, 联系电话:0858-8735012 13885822598

  附件: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业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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