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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纪委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考官由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纪委有关人员中抽取3人,从市纪委以外的人员中抽取4人,共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市纪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2、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综合成绩、组织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并在红色扎西网、昭通纪检监察网、昭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红色扎西网、昭通纪检监察网、昭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通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举报电话:0870—2125883。
咨询电话:0870—2123213或2127506。
原标题:中共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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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选调事业人员简章.doc
2.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3.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选调事业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4.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选调事业人员工作经历证明.doc
5.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选调事业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6.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选调事业人员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doc
中共昭通市纪委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