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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达到3人时,进行考试环节;不足3人时,取消本次选调。
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胜任工作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素养和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素质和潜能等进行测评。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或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组织考察
笔试、面试后,经资格复审,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市教育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以总成绩为参考依次替补,重新确定考察对象。
(五)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或调入手续。如因选调人自身或所属单位原因无法在2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则不再选调;以总成绩为参考依次替补,重新确定考察对象。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参加选调人员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与本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无论何时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原标题:珠海市教育局公务员选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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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