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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泗洪县环保系统选调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

泗洪县人民政府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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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江苏泗洪县环保系统选调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苏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江苏遴选招考公告江苏遴选考试通知江苏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为加强环保工作人员队伍,计划从我县全拨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专业、计划选调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环境监察大队: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2018年1月3日前在编在岗的经省公务员考试公开招录人员;

2、环境监测站:全县全拨事业单位中2018年1月3日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8年1月3日前取得环境保护类或法律类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环保、法律工作经历的本科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见附件3)为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3日至2000年1月5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

4、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环保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含选调简章、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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