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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通知其考试时间和地点。初审通过人员于面试开考前发给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方式、评委组按有关规定设置。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经公开选调程序一时未确定合适人选,则暂时空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且向工作单位进行通报。
(二)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请留意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告栏(http://jhj.huizhou.gov.cn)。
(三)惠州市纪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52-2892691。
本公告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