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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考调名额的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州民政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做适当调整,但最低不低于1:3,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8日,逾期不领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领取准考证地点:州民政局人事科。
2.面试。
按照考调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规则见面试通知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从到低分依次差额1名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州民政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以下若进行递补的均按此程序进行)。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职位由到低分差额1名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公示
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网站(http://www.lszpta.gov.cn)和州民政局网站(http://lsmz.ls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已考察人岗适应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州民政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
(七)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民政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八)调动
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考调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调工作在州纪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纪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组举报。
咨询电话:0834-2166214;
监督电话:13881522241。
附件:
凉山州民政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