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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衡阳县归侨侨眷联合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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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1、公告。在衡阳县委办加密信息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归侨侨眷联合会网站予以公告。

2、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免费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衡阳县归侨侨眷联合会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县侨联党组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笔试、面试等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6、面试。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满分100分。

7、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考察不合格者,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2次。

8、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9、公示。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县侨联党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公示。

10、试用。试用期3个月,由县侨联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时间:12月25日—12月29日;报名地点:县委大院1栋1楼县侨联办公室;联系人:贺剑勇;联系电话:0734-6828996,手机13875674802。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侨联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衡阳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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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衡阳县归侨侨眷联合会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衡阳县归侨侨眷联合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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