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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提交以下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两份,依次装订成册):
1.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
3.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4.近5年来个人撰写或发表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文字材料;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文件);
6.历年干部年度考核表;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近一次职务变动干部任免审批表。
个人自荐者,报名时可只提供1-5项材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暂不经单位审核盖章,待资格复审通知时再补充提供其它材料。
(二)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考调人员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调减考调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考调名额之比应达到开考比例。
由省质监局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被通知参加考试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笔试考试前带上报名材料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40%、60%。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六)试用
对考察和体检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职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如该职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或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综合考虑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对德才表现、工作情况等进行跟踪记实考核评价。
(七)调入
试用期满后,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试用期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经公示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纪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举报。
五、其他
本次公开考调的各个程序均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各环节的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607527,86607529
监督电话:028-86607658
原标题: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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