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通过面谈、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确定拟选调对象。
(五)体检
对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佛山三水编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七)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后按相关规定确定。
(二)选调到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工作的干部,从正式报到之日起5年内,原则上不予调出(组织推荐、上级调动的除外)。
原标题: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