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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新乡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4名公告

新乡县人民政府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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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进行面试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中共党员优先,若均为中共党员,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选调领导小组研究作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后实施。递补须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末位出现并列,相同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按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开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选调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三)选调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选调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选调范围,改变选调程序,或者擅自降低选调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县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乡县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附件:新乡县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乡县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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