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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省司法厅遴选公务员公告20人

云南司法行政网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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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补人员不能于面试前1天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及笔试成绩,按照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云南司法行政网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在云南司法行政网。面试时间及地点云南司法行政网通知。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五)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按照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3),评价成绩在云南司法行政网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省司法厅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考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带入考察及后续环节。

2.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及地点在云南司法行政网通知。

若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阶段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根据该职位该阶段比例缺额数,按照到低分的顺序,从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云南省司法厅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后,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云南司法行政网、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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