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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方式
1.报名推荐。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填写《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跟班锻炼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再报县纪委监察局审核。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22日,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联系方式:0799-7551501。
2.笔试和面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成绩占70%,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成绩占30%,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可降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比例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县纪委监察局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的1:2比例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品质、执行力和操作力、文字水平、现实表现、发展潜力等(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组织考察阶段)。
4.跟班锻炼。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跟班锻炼人选,到县纪委监察局各室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跟班锻炼。跟班锻炼期间,在原单位保留原职级待遇。
5.确定人选。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跟班锻炼等情况,研究确定调入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选,在体检合格等程序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三、有关要求
1.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积极推荐德才兼备、有一定工作阅历、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选调。
2.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选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及推荐工作,对于推荐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的情形,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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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芦溪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x
芦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