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进入技能测试人选的确定办法
①选调岗位数与报名数比等于或大于1:3时,按选调岗位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
②选调岗位数与报名数比小于1:3、大于或等于1:2时,按选调岗位数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
③选调岗位数与报名数比小于1:2时,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
3.技能测试:测试者按照试卷的要求进行独立实际操作。
①卷面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70%);
②测试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4:30至17:00时(150分钟),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4月9日早9:00至11:00时,领取地点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股办公室;
④2015年4月10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公布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查询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6:00时,超过查询时间一律不予受理查询。
(三)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数从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选调岗位的职责要求,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健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考察,若无人员可进行递补,则按实际考察合格数进行公示。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区住建局公示5个工作日。
(五)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人社局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四、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李 燕 0883-2166463
王维菊 0883-2166462
临翔区城市规划工程类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