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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保靖县人民法院遴选3人公告

保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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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或任职经历证明,同时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专业资格审查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未列入目录的,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法院共同认定的结果为准。每个职位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 :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职位。

6、准考证领取。地点:保靖县人民法院政治办。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考试

1、本次遴选采用笔试加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按遴选计划数1:3比例,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按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的,从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县法院统一组织,如拟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将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依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因报考者体检、考察等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四)试用与调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对拟遴选对象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试用手续。

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公开遴选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法院共同组织,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全程监督。

原标题: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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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求

中共保靖县委组织部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靖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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