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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审计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队伍中选调工作人员从事审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含兵团管理单位)。
三、选调职位及名额
共选调工作人员4名,阜康市审计局选调2名公务员编制人员,阜康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选调2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职位表》。(其中1名从事办公室工作,其他3名从事审计工作。)
四、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能够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语言写作表达能力。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专业以文秘、会计、审计、工民建等专业为主或者有以上工作经历者。
6、在审计系统工作且表现优秀者,优先考察选调。
7、符合选调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处分期间及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近一年内因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县、乡(镇)纪委通报批评的;
5、尚在试用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