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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科。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拟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遴选岗位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某一岗位只有1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5. 领取《准考证》:2017年12月13日(14:30-17:30)本人在报名处领取。
(二)考试
本次遴选只采取笔试形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共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三)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直至面试成绩不相同的方式,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分数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上述办法处理确定考察人员)。
(四)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调动
公示合格人员,经县编制人事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遴选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
巫山县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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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