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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递交。根据初审情况,通知报名者递交相关纸质材料: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能说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至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余杭区临平河南埭路32号区经信局组织人事科312室)。
4.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以1:4综合排名进行面试,面试主要侧重对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方式由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确定。
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从综合素质、与拟调任职位匹配等方面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
6.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由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选调对象办理相关手续。拟选调对象在选调过程中自动放弃或发现有影响选调等情形而不能聘用的,取消资格,经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研究,可确定递补对象。
五、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第五纪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9166092、86232920。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月5日